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9月29日市召开了“十四五”规划编制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推进会,就会议精神以及我们目前所做的工作、面临的困难作以汇报:
一、传达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推进会议精神
(一)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重要意义
1、国家战略性需要:《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要求“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推进‘多规合一’,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有机融合”。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正式全面展开。2019年9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出席省部级干部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讨班座谈会,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抓好贯彻落实。因此,抓好空间规划编制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按要求不折不扣完成。
2、高质量发展需要: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能够深化国土空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国土空间品质和利用效率,这次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是管今后15年,展望未来30年,如果规划编得好,会对全县的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如果定位不准、思路不清,一旦编制成果形成,今后的发展就会处处受限。尤其是目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于2020年到期,如国土空间规划不及时编制,征地报批就无法正常进行。今后,农民建设均要以村庄规划为依据进行报批,如村庄规划未按要求完成,村民建房也将无法审批。
3、实行用途管制需要。自然资源部门利用土地利用规划的用途管制作用,参与宏观经济调控,但受多部门规划的相互干扰、牵制,规划很难落实。为保护耕地,只好更多地使用行政手段甚至计划管理手段,不仅没有达到保护耕地的目的,反而架空了用途管制。党中央、国务院下定决定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约束政府行为,落实严格的空间用途管制政策。
4、深化“放管服”改革需要:原来土地的审批遵循土地利用规划,规划许可的审批遵循城市规划,两个规划之间不融合,甚至不协调,各有各的审批体系,各有各的审批内容,审批内容相近、相互重复,甚至相互制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形成“多规合一”体系,且由一个部门管理,简化投资审批手续,大幅压缩审批时间。
(二)准确把握编制主体。从国家层面来说,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包括“五级三类”:“五级”对应我国的行政管理体系,分五个层级,即: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乡镇级。“三类”是指规划类型,分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具体到我们县,编制任务分为“三级三类”,一是总体规划方面。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根据实际可因地制宜将县与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合并编制,也可以几个乡镇为单位编制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二是详细规划方面。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
城镇开发边界外乡村地区的村庄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三是专项规划方面。跨行政区域或流域的专项规划,由共同的上级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自然保护地专项规划,由所在地或者共同的上级一级林业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涉及空间利用的某一领域专项规划,如交通、能源、水利、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草原、旅游等专项规划,由县相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三)时限要求:规划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为基础,以2018年为基准年,除村庄规划为2019-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外,其他规划为2020年-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按照上级要求,2020年9月底前,市人民政府将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成果和市本级规划“一张图”系统报省人民政府审查。2020年10月底前,县人民政府将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成果报市人民政府初审,再由市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2021年底前,县人民政府将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查。2020年底前,要基本完成与总体规划同步编制的综合交通体系专项规划、特色风貌与总体城市设计专项规划;
2021年底前,要基本完成其他专项规划编制任务。2023年底前,各城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或修订工作。在村庄规划方面,2019年11月底前要按照聚集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其他类等类型,以县为单元制定县域村庄分类目录,完成村庄布局和试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底前,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要做到应编尽编。
(四)编制内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主要包括以下11个方面内容:1、确立目标与战略。2、突出区域协同发展。3、优化国土空间格局。4、实行底线约束与空间管控。5、安排城镇发展与乡村振兴。6、规划中心城区布局。7、保护利用自然资源。8、建立综合交通体系。9、保护历史文化,塑造城市风貌。10、构建要素支撑体系。11、整治国土空间,修复自然生态。
(五)需开展的工作:
1、尽快启动编制工作。2019年10月底前,我县要组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和规划编制办公室,制定下发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召开动员部署会议。选择具有土地管理、城乡规划、综合交通、生态环境、市政工程等专业背景的技术单位,组建规划编制技术团队。要优先选择熟悉当地情况、拥有同级规划从业经历的单位承担编制任务,组织本地技术单位积极参与。承担全县总体规划的,至少需要“1甲1乙”;
承担独立编制的乡镇规划,至少需要“双乙”;
具备其一的,可以承担村庄规划。鼓励测绘、地勘技术单位和建筑、园林、农林水、旅游等设计单位参与村庄规划编制。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需具备城乡规划资质,或具备满足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注册规划师的土地规划编制单位。
2、认真开展现状调查。开展实地调研,通过现场踏勘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地区发展实际,加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衔接,充分听取各方建议和意见,掌握各部门行业发展目标与空间诉求,积极推进三调成果国家级验收与反馈图斑修改工作。搜集整理现有各类空间规划成果,按“规划一张图”要求,统一采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现有数据作为规划现状底数和底图基础,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建设“一乡底图”的基础信息平台,对各类规划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入库,并纳入“多规合一”协同审批平台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3、做好“双评价双评估”工作。双评价,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双评估,即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规划实施评估。根据要求,2019年底我们将完成规划实施评估报告并上报市政府。
4、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评估与优化调整生态保护红线。按照保护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变的原则,提出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方案,确保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不重叠交叉。核实与优化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对涉及规划冲突的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按照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的《关于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进行优化调整。对基本农田划定不实、违法占用基本农田且已无法恢复的建设项目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等情形,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处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尽可能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证开发边界的完整性,形成明晰边界,上图入库。前期,省自然资源厅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建议成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抓住机遇,对生态红线进一步优化调整。
5、开展专题研究。在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和未来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县必须要完成专题研究4个,分别是在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县域村庄分类与布局专题研究,12月底前完成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专题研究、现行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专题研究、国土空间发展与战略定位研究。同时,结合实际,选择开展生态红线与自然保护地、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城乡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产业空间布局等专题研究。
5、部门协同配合。发展改革部门要负责提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全域空间规划编制成果,重点项目、区域、经济发展定位等资料,专人参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成果论证工作。重点办要负责提供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及铁路、轨道交通、民用运输机场等规划和数据,负责铁路、轨道交通和民用运输机场项目用地的协调论证工作。工信部门要负责开发区(园区)发展用地预测、提供工业发展规划和技改重点项目等资料。公安部门要负责提供汇总进城落户人口数据,并将相关基础数据及预测结果,作为规划编制中人地挂钩的重要依据。民政部门负责提供行政区划边界以及养老和殡葬设施项目规划布局和用地需求等资料,负责提出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的意见和建议。生态环境部门要负责提供水环境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等规划和数据资料,专人参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评估论证、优化调整和国土空间规划成果论证工作。住建部门要负责提供保障房建设规划等资料数据,专人参与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和国土空间规划成果论证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负责公路、港口规划用地预测,提供项目用地需求资料,负责交通项目用地的协调论证工作。水利部门要负责水利设施发展规划用地预测,提供水利设施用地需求、水土流失治理规划等资料,负责水利设施项目用地的协调论证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要负责提供粮食经济作物生产用地和农业结构调整用地预测等资料,专人参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论证和国土空间规划成果论证工作。商务部门要负责提供大型专业市场及物流现状和规划等数据资料,负责商务类项目用地的协调论证及用地需求预测等工作。文广旅体部门负责提供旅游发展、景区分布等规划和数据,负责旅游项目用地的协调论证工作,负责重点文物保护用地规划,提供用地需求资料,负责文化项目用地的协调论证工作。卫健委要负责提供人口数据及人口发展规划资料。城管部门要负责提供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资料,以及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相关的内容资料,负责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用地的协调论证工作。林业部门要负责林业发展用地预测以及石漠化治理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退耕还林规划、湿地规划、森林资源调查成果等资料,专人参与林业用地的协调论证和国土空间规划成果论证工作。财政部门要负责落实规划编制的各项工作经费。县要负责提供各辖区发展思路、发展方向、重点产业布局及各类专项规划,对接各类规划指标分解下达工作。
二、目前所做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合理安排部署。成立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城步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2019-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县委书记罗建南为顾问,县长杨博理任组长,副县长李宪、李海军、自然资源局局长钟永华任副组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发改局、农水局、环保局、交通局等部门负责人及各乡镇长为成员,负责全县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同时成立了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和县村镇规划编制委员会。负责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与实施、县村庄集镇的规划编制的指导工作。我局也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国土空间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下一步将组建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组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明确国土空间规划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压实责任,确保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二)深入开展调研,有效掌握数据。同步开展了国土空间规划、控规完善、村庄规划等编制工作。同时,加强横向规划融合贯通,与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紧密互动,整合梳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等“三规”成果,建立各部门“共同规划”机制,充分融合各方诉求和相关部门专项规划空间安排,共同调研形成问题共识。同步开展双评价、双评估、三区三线划定、产业升级转型等重大专题研究工作;
针对重点部门、重点乡镇及相关重点企业开展了调研,并了解乡镇建设情况,充分了解当前村庄发展特征,就各乡镇、各部门在总体规划层面现状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实施总体规划的实际困难,进行深入探讨形成了共识,夯实了规划的调研基础。
(三)科学统筹谋划,工作有序推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的精神,积极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前期相关工作。至9月底,生态红线的评估与调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其他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城镇开发边界的划定已完成初步成果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现组织编制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国土空间发展战略定位专题研究,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县域村庄规划分类和布局规划等工作正在积极推进,按上级要求将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为2020年全面启动并完成我县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打下坚实基础。同时,根据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在2020年要实现全省村庄规划全覆盖,至2019年8月,已完成边溪、桃林、兴隆等40余个村庄的规划及西岩、茅坪等10个乡镇的总体规划编制,进入评议审查阶段。全县还有五团、金紫两个乡镇的总规和120余个村庄规划需要编制。在本次村庄规划编制中,我们按照中央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规划编制技术规程的要求,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将村庄规划编制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并将规划编制中的建设规划、土地规划、旅游规划、产业规划等规划内容进行融合,实现多规合一。
三、存在的困难
(一)协调机制还不到位。空间规划的法律地位尚不明确,与其他规划的关系还不清楚,并且各类规划之间的编制要求、技术标准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造成各类空间性规划仍然“以我为本”,自成体系、衔接困难,规划层级之间存在越位、错位、缺位现象。
(二)保障措施还不完善。规划落地实施需要完善的配套机制,目前空间规划的配套体制机制和措施还不健全,经费保障还比较滞后。参照国家相关收费标准和周边地区收费情况,我县还需投入村庄规划编制经费约空间规划编制2300万元,本年度空间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经费(生态红线评估调整、资源和环境“双评”工作、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战略定位专题研究、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教育专项等)约需投入经费600万元,2020年需投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经费700万元。希望县财政尽快安排后续的规划编制经费和工作经费。
(三)技术支撑还存在差距。空间规划的编制与落地实施需要大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现我县的空间规划管理服务体系力量极其薄弱,亟待加强。希望政府积极出台引进规划专业人才的政策,成立事业编制的县空间规划技术信息中心,加快优秀规划技术专业人才的引进,来支持和推动我县空间规划与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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