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公路运输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预防各类危害公共安全案事件发生,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决定在全司范围内开展“xxx”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加强党的领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根据省委、市委及集团公司的决策部署,通过采取各部门联动配合和引入专业机构参与的方式,扎实开展“xxx”专项行动,集中排查整治以“毒驾”“酒驾”“仇驾”为重点的危险行为,并结合集团公司三年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切实抓好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车安工程专项行动,对全司范围内重点领域、重点人员、驾驶员及相关从业人员可能存在的各类危险行为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以全覆盖摸底排查、全领域宣传教育、全层级强化管理、全环节堵塞漏洞为重点,以促进各级各有关部门安全防范责任落实到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到位、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到位为目的,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危机干预、矛盾化解、吸毒检测、联合执法、综合监管等具体措施,最大限度确保不发生机动车驾驶人员因滥用毒品、饮酒以及因各类矛盾导致出现个人极端思想后仍驾车上路的“毒驾”“酒驾”“仇驾”等危险行为,最终实现以车案促民安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车安工程”专项行动统筹领导,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保部,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综合协调、日常调度、督导检查和情况收集、数据统计、资料汇总等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8月初至8月中旬)重点抓好方案制发、工作部署、底数摸排、宣传发动和各单位措施细化等工作
(二)整体实施阶段(2020年8月中旬至12月中旬)重点抓好全员排查、全员教育、全员检测、全员签订安全承诺以及重点人员危机干预、矛盾化解、落实管控等各项措施的落实,并逐步建立各项安全管理机制。
(三)全面总结阶段(2020年12月下旬至12月底)重点抓好资料汇总、问题分析、经验总结和长效机制的固化完善等工作。各单位于12月25日前将开展情况总结,报集团xx部。
五、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组织集中宣传发动。在全面做好重点领域、重点人员、驾驶员及相关从业人员底数摸排的基础上,以各二级单位为工作单元,由各单位牵头,深入车队、班组等,采取召开动员会,职工会、座谈会等形式向各单位工作人员,车队、班组负责人,车辆驾驶人员以及相关从业人员广泛宣传开展“xxx”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认识,确保各项措施得到驾驶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理解、支持、配合。在宣传发动方面确定的工作单元适用于本次专项行动其他工作。
(二)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由各二级单位全面组织开展,对所属驾驶人员及相关从业人员可能存在的高危风险隐患进行彻底排查,确保专项行动期间排查覆盖率达100%。工作中,发现因征地拆迁、经济债务、人身伤害、家庭生活、劳资关系等纠纷未能及时化解,可能导致积怨成仇而引发个人极端行为的情况,必须明确专人进一步开展深入排查,落实重点对象管控。还应当积极配合做好毒驾,酒驾等相关检测筛查工作。同时,由各责任单位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风险隐患以及后续处理情况逐人逐项进行登记,并实行风险隐患销账制度。
(三)落实“四个一”措施。在专项行动中,对驾驶人员应当全面落实以讲授一堂安全教育课、发放一套安全宣传资料、签订一份安全承诺书、进行一次涉毒比对为主要内容的“四个一”措施,以此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促使其自觉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进一步做好对“毒驾”“酒驾”“仇驾”以及其他危险行为的预防工作。组织相关从业人员签订安全承诺书,在推进措施落实过程中,各单位应当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相关从业人员进行集中,确保“四个一”措施落实率达100%。
(四)抓好后续措施。落实专项行动中,各单位对发现从业人员存在风险隐患的,务必跟进后续处理,确保工作环环相扣、责任落实具体。其中,对因各类纠纷、诉求未及时解决导致出现矛盾的,在梳理分类后及时通报转交相应部门处理;
对各种原因导致从业人员出现心理或精神障碍,并存在风险隐患的,应当及时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采取相应干预措施;
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每年开展两次全员涉毒比对,对经初步检测发现存在吸毒嫌疑的,由公安部门进行检测,确定吸毒违法行为后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每天早出车前对驾驶人员进行酒精测试,并对发现存在“酒驾”行为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对存在风险隐患的从业人员,各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暂停其继续从业。
(五)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各单位在全面总结“xxx”专项行动工作经验基础上,应当做好对重点领域、驾驶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存在各类风险隐患的深入分析,为集团公司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各单位要对所属领域的风险隐患、涉及毒驾酒驾的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对策建议。在建立常态长效机制方面,各单位对重点人员进行管控。推进风险隐患的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上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规范,确保对“毒驾”“酒驾”“仇驾”形成长效治理。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车安工程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安排部署上来,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细化工作措施。各单位要充分结合实际和工作职责,坚持务实、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细化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措施,做到分工明确、任务具体、责任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细落小落实,对涉及的各类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要按规定进行登记填报,确保各项工作有据可查。
(三)加强协同配合。各单位要以确定的工作单元作为主阵地,在主动承担、认真履职基础上,加强协调配合、畅通信息渠道,做好上下联动,确保专项行动的整体性、协同性、实效性。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务必增强思想敏锐性,切实把握内紧外松原则,将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严格依法行使职权、严禁泄露个人隐私、做好正向舆论引导的要求贯穿于工作始终,坚决防止因工作疏漏、方法不当造成负面影响。
(五)严格考核问责。要加强对车辆工程专项行动的督导,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并将专项行动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对因工作不作为、慢作为给专项行动推进带来影响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严肃追责问责。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隐患排查不到位、从业人员管理不到、位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等情况的,要从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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