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学校体育改革发展,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根据《省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方案》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加强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天天锻炼、健康成长、终身受益”为目标,不断改革创新,努力提升体育教学质量,健全学生人格品质,切实发挥体育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素质教育中的综合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到2020年,全县学校体育办学条件总体达到国家标准,体育课时和锻炼时间得到有效保障,教学、训练与竞赛体系基本完备,体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
学生体育锻炼习惯基本养成,运动技能和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升,规则意识、合作精神和意志品质显著增强,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到98%以上,并逐年稳步提升;
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体系健全、制度完善、充满活力、注重实效的学校体育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一)开齐开好体育课
1.强化体育课程和教学管理。根据《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年版)和《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实验)》(2003年版)精神,体育教学要加强健康知识教育,注重运动技能学习,科学安排运动负荷,重视实践练习。在提高学生的力量、速度、耐力、灵敏、柔韧等身体素质和基本运动技能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掌握1—2项受益终身的体育运动技能。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好体育课程,义务教育阶段1至2年级每周安排4节体育与健康课,3至9年级每周安排3节体育与健康课,高中阶段(含职业学校)每周安排3节体育与健康课。师资、场地等条件比较充裕的学校可适当增加体育课时。学校要建立体育教学听课制度,安排听课体育课节数每学期校长不少于3节、分管校长和教导主任不少于10节,体育教研活动每周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2.改进体育教学方式方法。各级各类学校要立足不同学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遵循不同内容的教学规律与要求,探索以学生身体素质和兴趣爱好为纽带的教法与学法,打破班级、年级界限,有效组织体育课教学和课外锻炼,调动学生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的积极性。体育教学要面向全体师生,一人一技,一校一品,特色发展,努力做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校校有特色。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发和创新体育教学资源,不断增强教学吸引力。研究推广适合不同类型学生的体育教学资源,提高县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质量,保证每个学生接受体育教育的权利。(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3.重视体育教学科学研究。加强体育教研队伍建设,保积极开展体育教学理论和实践研究。积极调动广大体育教研人员和体育教师,围绕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提高,着眼县、校学生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的现状、问题、经验及成效,广泛开展体育科学研究,加强对体育教学的研究指导,提高学校体育工作科学化水平。(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二)强化课外阳光体育锻炼
1.将课外阳光体育锻炼纳入教学计划。根据学生年龄、性别、体质状况和兴趣爱好,进一步细化和深入实施体育与健康课程、大课间(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一体化的体育锻炼方案,不断健全完善阳光体育锻炼长效机制。要将阳光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列入作息时间安排,与体育课教学内容相互衔接和补充,做到活动有计划、有内容、有时间、有教师、有场地,确保制度化、常态化。(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2.确保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每天上午安排25—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坚持做好早操、眼保健操和课间操;
没有体育课的当天,要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1小时校园集体体育活动;
要因地制宜,开展冬季长跑、足球、篮球、排球、武术等学生喜爱的体育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校外全民健身运动,要合理安排家庭“体育作业”,家长要支持学生参加社会体育活动,逐步形成覆盖校内外的学生课外体育锻炼体系,切实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走向运动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三)健全完善训练竞赛体系
1.开展课余训练。积极为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提供成才路径,通过组建运动队、代表队、俱乐部、社团和兴趣小组等形式,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运动训练规律,科学安排训练计划,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为国家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奠定基础。要妥善处理好文化课学习和体育训练的关系,开展运动项目教学,为有天赋的学生打好专项运动能力基础。认真落实《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指导、支持各学校创建、申报市级及以上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推动教体融合,发挥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引领示范作用。(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文广局)
2.开展多样体育竞赛活动。各类各学校要因校、因地、因季、因人开展行之有效、喜闻乐见的如球类、田径、健美操等单项体育比赛活动,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校际之间、班级之间学生体育活动和竞赛,项目设置做到灵活多样,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让学生感受到体育运动带来的快乐。要充分利用乡土资源开展趣味性、地域性、民族性、集体性、安全性的体育活动,激发广大师生的运动兴趣,营造体育文化、生活、运动和锻炼相结合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3.组团参加并办好各级学生运动会。组团参加3年一届的全市中学生综合性体育运动会和每年举办的全市青少年锦标赛;
继续举办每年一届的全县中学生运动会,分片区举办全县小学生综合性体育运动会。各级各类学校每学年在春、秋两季要各举办一次以田径或传统项目、趣味项目为主的学校运动会,构建县、校两级相互衔接的学生体育竞赛体系。完善竞赛选拔机制,畅通学生运动员进入各级专业运动队、代表队的渠道。(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文广局)
(四)做实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
1.完善考试评价办法。探索构建课内外相结合、各学段相衔接的学校体育考核评价体系,完善、规范体育运动项目考核和学业水平考试,发挥体育考试的导向作用。体育课程考核要突出过程管理,从学生出勤、课堂表现、健康知识、运动技能、体质健康、课外锻炼、参与活动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认真组织实施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坚持把体育学科纳入中考范围,以满分50分计入中考升学总成绩并作为中考录取依据。完善残疾学生体育考分评测机制,探索引进智能化测试设备,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公开。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将体育与健康课作为考试科目进行组织实施,细化并做实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对学生身心健康的考察评价工作,严格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等程序,如实、客观、准确地为高考招生提供录取的参考依据。(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残联)
2.加强体育教学质量监测。明确体育课程学业质量要求,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组织实施好体育与健康课程质量监测工作,健全完善中小学体育课程实施情况监测制度,推动义务教育阶段体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各级各类学校每学年要开展覆盖本校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汇总、上报工作。县教育局要对测试过程工作进行抽查,并对上报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分析和发布本行政区域内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基本情况,动态把握学生体质健康变化趋势,科学预测变动走向,开展体质健康预警,提高学校体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决策水平。(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3.有效应用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各学校要制作《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规范记录每一名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及其评定等级。小学要将体质健康测试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以上学校要将体质健康测试情况列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指标和内容。县教育局要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作为评价学校教育质量、校长工作绩效的重要指标。(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五)切实强化评估报告工作
1.认真开展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县教育局要以《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为依据,探索制定实施第三方评估、督导和检查学校体育工作的机制,对中小学校体育的组织管理、教育教学、条件保障、学生体质、监督检查等,逐项评价打分。评定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体育工作有特色,深化改革有成效,教育理念、内容和方法有创新的学校,可以在评估中获得加分奖励。对不能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的,未按国家规定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3年下降的,未按要求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如实上报数据的,评估中弄虚作假的,学校体育工作等级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各乡镇教委、中学和县直各学校每年组织一次体育工作自评,并将自评报告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将对各单位自评情况进行复核,形成评估工作报告,上报市教育局,并公布复核结果。(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2.做好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县教育局每年结合各学校体育开课率、教学实施总体情况、阳光体育运动开展情况、学校体育经费投入、教学条件改善、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等关键指标,全面总结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工作,组织编制和公示全县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并上报市教育局。通过全面总结和建立健全年度报告制度,动态监测学校体育工作,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提高学校体育工作水平。(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六)构建全方位健康育人环境
1.提高学校健康教育和卫生保障水平。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并做到规范管理。定期开展学生体检和常见病的预防矫治工作,做好学校教学环境、地方病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安全等卫生管理,积极参与省、市级“健康校园”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计局)
2.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各类各学校要逐步配齐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每所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积极拓宽工作途径,一方面要加强心理课程的落实,利用本校课程或社团活动科学系统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另一方面要把心理健康教育渗透到学生的日常育人活动之中,渗透到班主任的工作之中,渗透到各学科的教学之中,及时进行心理辅导和疏通。各学校要创建标准化心理健康咨询室,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3.切实加强学生毒品预防教育。以小学高年级、初中学生、高中阶段学生为重点,构建完善的青少年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体系,形成分工明确、协作有效、监督到位、评估科学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毒品预防教育专题教育课时,建立毒品预防教育师资队伍,严格落实毒品预防教育“五个一”活动,开展禁毒直观教育,提高毒品预防教育的实效。(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
(一)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
1.增加并落实体育教师补充计划。积极争取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途径,每年招录一批合格体育教师,尤其是掌握足球教学技能的体育教师到师资紧缺学校任教。各中小学要按照体育与健康课、课余体育活动、运动训练与竞赛、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等工作需要,合理配备体育教师,安排体育教师的工作。小学每5—6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
初中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
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每8—9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农村200名学生以上的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体育教师。乡镇教委要统筹安排各村小学体育教师的配备工作。同时,在农村中小学富余教师中,选拔部分热爱体育教学的非专职青年教师,经业务培训合格后补充到体育教学岗位。(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育局)
2.加大体育教师培训力度。将体育教师培训作为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专业提升的重要内容,在制定、实施培训政策和计划时,对体育教师单独设计、单独培训,集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教师全员培训工作。重点通过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市培计划、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教师培训计划和校园足球教练员培训等形式,力争用3年时间对全县体育教师进行一轮培训,着力培养一批体育骨干教师和体育名师等领军人才。各乡镇教委、中学和县直各学校要做好参训教师的遴选工作。(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3.试行体育教师走教制度。各乡镇教委要将体育教学纳入“联校走教”、“强校带弱校”帮扶管理范畴,城区各相关学校要将体育教学纳入大片区、大学区区域教研管理范畴,强化资源共享,促进共同提升。同时,各乡镇教委、中学之间要积极衔接、密切配合,合理调配本乡镇辖区学校体育专业教师的工作,实现所有学校体育专业教师全覆盖,化解学校体育教师缺乏、兼而不专等问题。各乡镇教委、中学和城区各学校在年度考核、评先选优、职称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走教支教的体育教师。(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4.落实体育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切实保障体育教师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体育教师的社会地位,确保体育教师在职称评聘、评优表彰、业务进修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将体育教师组织开展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运动训练、比赛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等常规性工作纳入教学工作量,并将体育教师带队参加国家、省、市、县教育部门举办的各项赛事成绩按有关规定纳入教师职称评定、评优选先条件。学校要为体育教师配备工作服装等必要的教学装备。(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二)改善并利用好体育设施
1.加大体育场馆、设施配备标准执行力度。按照国家制定的各类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和器材等配备标准、安全标准和质量标准,加大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力度,有计划地逐步改善场馆设施条件,并将学校体育器材纳入教学装备采购计划。同时把体育场馆特别是足球场地及器材配备达到国家颁布标准作为新建、改建学校规划、设置、审批的一个必要条件;
在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等工作中,加大学校体育教学条件和学生体育锻炼条件的标准化改善力度;
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捐资或资助学校体育场馆建设和器材配备。(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文广局)
2.提高体育场馆设施使用效益。健全完善体育场馆、设施、器材的管理和维护制度,推进公共体育场馆设施为学校体育提供服务,充分利用县体育中心、一中体育馆、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各少年宫、各乡镇村社文化体育广场等资源开展体育活动。(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文广局、各乡镇政府)
(三)完善经费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支持学校体育发展经费投入机制,不断加大学校体育经费投入力度。县教育局要根据需求将学校体育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各级各类学校要将体育教学及活动条件改善纳入学校预算,并将体育经费足额用在体育教学及体育锻炼上,发挥经费最大效益,保障体育教学和学生体育活动的开展。(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
(四)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要健全完善学校体育运动伤害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学校体育工作健康有序开展。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利用体育与健康课和校园体育文化活动等渠道,经常开展体育运动安全常识普及和运动安全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尤其加强新生入学体育运动安全教育,制定体育安全守则,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学生的伤害应急处置和救护能力。加强校长、教师及有关管理人员培训。学校体育课堂教学和课外锻炼要针对青少年学生身心发育特点和个体差异,在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上探索差异化教学,提高学校体育从业人员运动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学校要根据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管理,建立体育器材安全台账,定期开展检查和维护;
有安全风险的应当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和安全提示。积极争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保险业主管部门支持,完善校方责任险,探索建立涵盖体育意外伤害的学生综合保险机制。(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五)整合各方资源。完善政策措施,探索采取政府购买体育服务等方式,逐步建立社会力量支持学校体育发展的长效机制,引导技术、人才等资源服务学校体育教学、训练和竞赛等活动。积极创建体育援教联盟,鼓励专业运动队、职业体育俱乐部定期组织教练员、运动员深入学校指导开展有关体育活动。支持学校与科研院所、社会团体、企业等开展广泛合作,建立第三方智能监测学生体质健康机制,加强学校体育交流,提升学校体育工作水平。(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文广局、县财政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文广、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要把学校体育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县教育局要指导各学校对照要求,认真查找自身不足,一校一策,制定实施好具体落实计划;
要落实好学校体育工作专门机构,配强工作人员。要建立加强青少年体育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政府有关部门在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中的责任,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各自任务。(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文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二)严格考核督查。要把学校体育工作列入乡镇、部门教育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以及县教育局与学校负责人业绩考核评价指标。每年对学校体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部门、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县教育局要把学校体育作为学校工作年度考核及校长工作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县教育督导团要将学校体育工作考核评价纳入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和素质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加强对学校体育的督导。县教育局每3年要对全县学校体育工作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下降的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中实行“一票否决”,并约谈学校有关负责人。(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
(三)强化舆论宣传。县教育、文广、网信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学校体育工作的各项政策,总结展示学生体育锻炼,尤其是校园足球活动的成效、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学校体育工作的良好氛围。各级各类学校要利用开学典礼、专题报告、班级会议、运动会、家长会等形式积极宣传学校体育的重要性,强健体魄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要在运动场所和校园内制作、张贴宣传体育运动的图标,营造好运动锻炼氛围。学校校长、体育教师、班主任要结合工作实际,引导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加强学生体育锻炼。(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文广局、县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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