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加快甲方企业的发展,有利于甲、乙双方开拓建筑工程市场,确保甲、乙双方的利益,甲、乙双方本着坦诚及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所属分公司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由乙方承包经营的甲方所属xxxx公司****分公司(下称分公司),办公所在地为。
1、甲方聘任乙方为该分公司的经营经理,并按本协议书之规定将分公司经营权交由乙方行使。
2、乙方必须按本协议书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展所有经营业务活动,并实行自负盈亏。乙方承担或履行本协议书所规定的义务或责任后,依本协议书享有相应的利益或权利。
3、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以甲方或分公司或乙方用甲方名义所承包的工程项目的名义,对外设立、变更、终止相应的权利义务的,必须事先获得甲方的盖章同意;
否则,对甲方与分公司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所有发生的一切往来协议及对外债权债务,均需乙方本人签字加手印确认,否则,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5、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按本协议书进行对外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对外债务、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向第三人承担清偿责任。在承包经营期间,分公司对外产生的债权由乙方负责追偿,甲方提供配合,追偿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经追偿获得的债权及其他利益,将由甲方扣除因该事件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后剩余部分归乙方所有。(甲、乙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对帐后结算。)
1、乙方向甲方交纳承包经营管理费:在一个周期年度内乙方以甲方名义承包工程的工程量(以下简称年度工程量)在
年度工程量超过
如有符合公司资质升级要求的工程项目时,可提前跟甲方说明,甲方可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给予优惠的管理费收费标准,且该项目不计入乙方的年度工程量中。
2、本合同承包期为
3、管理费按
4、乙方以甲方名义承包的工程项目及分公司依法应向国家缴纳的税金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有关规定缴纳。
5、乙方根据本协议书所承包经营的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另行向有关部门交纳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的,该保险费返还后原则上全部归甲方所有,如遇特殊项目(情况)或需为所属分公司员工购买三保时双方另作商定。
6、除本条前五项的规定外,本协议书还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费用,由乙方按本协议书的其他规定承担义务或责任。
7、本合同所约定缴纳款项需转到甲方指定帐户:
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1、甲方向乙方提供或协助办理与乙方开展工程招投标业务或其他经营业务有关的资料、文件或手续,且能使乙方有效进行投标活动。但是,凡乙方按本协议书开展相关合法经营业务,需要甲方提供相关资料、文件、手续或进行相关合理协助的,必须事先经甲方盖章同意,并符合本协议书的其他约定及备案后,方能办理;
事先没有获得甲方同意的,对甲方及所属分公司没有法律约束力。
2、乙方以甲方或分公司名义承包的项目,该项目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工程款的收支等所有与该项目有关的施工承包活动必须置于甲方的有效领导、监督、管理之中,以确保该项目的施工承包活动符合国家法律以及甲方与项目业主所签订合同的规定;
但不能解除本协议书规定的乙方应承担的相关义务、责任。
3、甲方不能因企业内部改制或人事变动而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协议书。
4、甲方按本协议书之规定及甲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许可的经营范围授权乙方经营
5、除项目业主所给付的工程款由甲方按甲方的财务制度及本协议书予以处理外,分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其他资金投入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投入任何资金。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许可的经营范围和甲方在本协议书中对乙方明确的授权范围,在甲方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控下向外承接工程及开展其他经营业务活动。
2、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应按本协议书之规定自觉向甲方交纳管理费、其他费用以及履行其他义务或责任。
3、乙方按本协议书之规定开展
4、乙方按本协议书开展经营活动,必须服从甲方的领导、监督、管理,依照相关标准建立内部管理体系,加强管理、守法经营,为甲方在市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5、在承包经营期间,与乙方所承建项目有关的施工合同、材料购销、机械租赁、劳务、工伤事故纠纷等相关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但乙方对该相关纠纷处理,事先必须经甲方同意。因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未经甲方盖章同意,乙方不得对外以甲方或分公司或用甲方名义所承包的工程项目的名义,为甲方设立债务、义务或责任;
否则对甲方与分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发生的责任。
1、分公司印章经甲方审批同意后予以在
2、所有工程项目的合同、协议书、竣工资料及重要往来的文件,必须送交至少一份原件到甲方存档,如工程竣工后1个月内没有送交甲方存档的需提交甲方每个项目5000元的押金,交付资料后退还。
3、乙方以甲方名义进行工程投标或所联系项目中标后进行工程施工,如需提供投标保函或履约保函等担保的,由乙方自行解决。如需甲方提供投标保函或履约保函等担保的,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应担保以确保甲方利益不受损害后,甲方方予以办理;
但履约保函提供后发生违约行为的,由乙方自行向第三人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4、若在承包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再承包分公司的,或在承包期限内,双方协议终止本协议书的,终止协议后没完工或没有结算清的项目的施工或结算事项、工程质量的保修事项,继续由乙方负责完成。但是,在乙方继续负责完成上述事项中,未经甲方盖章同意,乙方不得以分公司或甲方的名义或工程项目的名义,对外设立、变更、终止相关的权利义务;
否则,对甲方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在本协议约定的承包期间,乙方所交纳承包经营管理费完全覆盖在承包期间所承接的工程,直到工程完全竣工,不需另行支付管理费。由于这类工程产生的经营费用将按第三条第4项及第五条第10项中除向甲方支付管理费外的其他规定处理。
6、乙方本人的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计生保险、住房公积金六项费用——六项费用为乙方个人和甲方依国家规定分别承担的六项费用之和,全部由乙方承担并每年向甲方财务自行缴纳;
甲方收取后代乙方缴付给国家相关部门。如乙方在其它企业或机构已参保,则不需重复缴纳。
7、乙方在承包期间经甲方同意招用劳动者的,该劳动者的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计生保险、住房公积金六项费用——六项费用为乙方所招用人员个人部分和甲方依国家规定分别承担部分的六项费用之和,全部由乙方承担并每年向甲方财务缴纳;
甲方收取后代乙方所招用人员缴付给国家相关部门。
1、乙方未按本协议书之规定向甲方支付管理费或其他费用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其应付而未付款项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超过一个月未给付的,甲方有权从专用帐户内扣除相应的款项,或有权解除本协议书。
2、乙方不服从甲方对其以甲方名义所承包的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等事项的管理的,或乙方因未履行施工合同而造成甲方受到业主或政府管理部门追偿或投诉、通报批评、处罚的,甲方有权当场采取相应的强制管理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及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处理,若不配合处理的,甲方按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处罚;
若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3、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每年中没有按本协议书以甲方名义对外承揽到工程项目或连续两年每年平均完成的产值没有达到伍佰万元以上的,甲方则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书,因此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除本条第1、2、3项之规定外,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其他乙方义务或责任,或由于乙方过错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专用帐户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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