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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方案

时间:2022-12-29 11:05:04 来源:妙峰文库网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提高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水平,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医疗保障系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医疗保障工作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构建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开公正的运行和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思想引领、锤炼队伍。牢固树立“抓业务必须抓党建,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理念,深刻领会加强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加强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作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结合当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行风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忠诚担当、服务为民、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医疗保障干部队伍。

(二)聚焦问题、立行立改。针对当前医疗保障政务服务存在的备案种类多、办事流程不够简化规范、报销手续繁琐且周期长、医保费用拨付不及时、咨询渠道不畅通、经办服务不便捷等问题,大力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服务流程,公开标准和时限,完善服务内容,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减少服务对象排队时间和跑腿次数,显著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正视群众切身利益,树立加强行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切实转变政风、行风、作风,开展自查自纠,完善服务标准和制度流程,补齐短板弱项。加强监督和执纪问责,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建立完善行风建设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形成共同推进、共同促进行风建设的良好格局。

(四)树杆立标,营造氛围。树立标杆意识、责任意识,营造人人“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勇担使命,奋发有为,不断把全区医疗保障事业推向新的高度。

三、工作目标

2019年,开展全区医疗保障领域行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形成全系统干部人人重视行风、处处体现行风的良好局面;
全面梳理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医疗保障服务事项,精简证明材料,规范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间,加快制定标准化工作规程;
探索实施“好差评”制度,让群众办事更加透明高效、舒心顺心。

2020年,实现统筹区域内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
依托国家及省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各级医疗保障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全面实施“好差评”制度,全区医疗保障系统经办能力明显提升,服务作风显著改善,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四、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行风教育

全区医疗保障系统要提高宗旨意识,强化使命担当,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行风学习教育,把加强行风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监督检查,采取多种形式,对照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梳理问题台帐,找准服务差距,不断增强做好医疗保障工作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医保服务中心、办公室、各股室)

(二)全面梳理清理政务服务事项

各股室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编制权力清单、规范政务服务行为等相关工作,对本辖区内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严格按照“放管服”要求进行优化精简,制定我区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医保服务中心、办公室、各股室)

(三)不断完善便民措施

1.减少证明材料和手续。要按照中央“六个一律取消”要求(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律取消,能够通过个人现有的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够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代替的一律取消,能够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一律取消)。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对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所需证明材料和手续进行全面清理,从源头上彻底清除无谓证明。可通过部门内部、系统内部或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办理人提供证明材料。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设定的证明事项外,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中可直接取消的,要作出决定,立即停止执行;
对应当取消但立即取消存在困难的,应充分论证后,结合实际,分步实施。(医保服务中心、各股室)

2.优化规范医疗保障服务流程。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通过整合服务环节、压缩办理时间等措施,为服务对象提供高效、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强化多部门沟通联系,积极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逐步实现一网通办、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对所有政务服务事项都要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设定依据、受理条件、办事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等内容,提高工作效能,在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作出服务质量和服务时限的承诺,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医保服务中心、各股室)

3.全力打造优质服务窗口。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完善基础设施设备,科学设置功能服务区。强化窗口制度建设,认真落实窗口服务规范、工作纪律、文明用语、服务禁语。探索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避免群众来回跑腿。探索缩短服务半径,推进经办窗口前移,推动服务业务下沉,推广同城通办。落实服务大厅带班值班制度,推行场景监控、现场评价,畅通咨询、投诉举报渠道,提高窗口服务满意度。(医保服务中心、办公室)

4.积极创新政务服务方式。认真落实“三个一批”,拓宽异地就医备案渠道,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畅通优先服务绿色通道。积极推进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网上办理。探索推进医疗电子票据的使用,逐步实现手工(零星)医疗费用报销网上办理。加快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医保”,将医疗保障各项政务服务事项推送到互联网端和移动终端,实现“网上办”、“掌上办”。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动政务服务整体联动、全流程在线,做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实现“聚合办”。(医保服务中心)

(四)加快实施“好差评”制度

建立完善“好差评”相关政策制度措施,做好落实、监督、评价及总结等工作。鼓励区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好差评”制度,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做到工作目标向群众公开,办事流程向群众承诺,工作绩效由群众评价。(医保服务中心、各股室)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疗保障局成立全区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推进全区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把加强行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行风建设负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我局行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排出时间表、路线图,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强化监督评价。要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分析研判、约谈通报、奖优罚劣”的行风建设落实机制,加大明察暗访和曝光力度,定期不定期对行风建设开展情况集中组织明察暗访。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开展社会满意度评价,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发现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完善问题整改、问责追责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三)加强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与医疗保障制度相适应的经办服务体系,完善经办机构保障机制,建立与医疗保障统筹层次相适应的经办服务体系。统筹做好本区域内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明确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职责。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着力培养一批业务精、技能强、能力优的业务骨干。

(四)严肃执纪问责。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和财经纪律,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坚决纠治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等问题,逐一排查医保经办机构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做好与纪委监委机关的汇报沟通工作,及时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

(五)做好宣传引导。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社会反映的医疗保障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舆情,及时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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