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特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精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制。
1.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和有关检查工作;
2.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工作形势;
3.推动审批制度改革,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
4.报告专项整治情况,发布有关信息。
1.对政务中心办公大楼开展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
2.各窗口、各办公室每日下班前开展用电、消防安全自查;
3.对通道、电梯、出入口玻璃上檐、外墙体等重点部位定期开展例行巡查;
4.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区功能;
5.优化审批指南,严格依法实施“烟花爆竹许可”等关涉安全生产的审批事项;
6.清理大型活动、建筑工程等事项审批程序,实现依法、简化和档案完备;
7.查缺补漏,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各项安全工作。
第一阶段,到2020年9月。加强集中培训和集中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
第二阶段,到2020年年底。建立起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完善的安全工作制度体系,修订应急预案。持续开展安全大检查和疫情防控。
第三阶段,到2021年年底。切实贯彻落实“安全制度体系”,切实将安全工作渗透到业务工作各方面。将用电、防汛、基础设施、消防、地灾防治等责任落实到窗口、落实到办公室、落实到人。地震、火灾、水灾、疫情等各类应急演练定期开展,各类知识培训长期举行。
加大改革力度,简化环节、严控程序,形成“既提供优质服务、又严把安全准入关”的良好审批制度。
第四阶段,到2022年。通过优化硬件设施、强化日常管理、提升安全意识、细化安全责任,整治排除隐藏在机房角落、外墙砖缝、地面插座、电线集成、文件柜、安全生产审批中的小火星、微隐患,实现办事群众绝对安全、窗口工作人员绝对安全、文档信息绝对安全,自然灾害处置绝对可靠、突发事件处理绝对稳妥、信访舆情应对绝对及时,涉及安全生产的审批绝对依法合规。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方向不偏、力度不减;
二是加强人员培训,使安全生产意识深入人心。三是加强经费保障,保证安全维护资金;
四是严格监督执纪,及时纠正安全生产不正确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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