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局按照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在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推进行政复议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扎实深入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积极为实施五大会战,建设“四个**”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今年以来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推进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工作要求,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认真筹划,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成立了县司法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机构,并将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专题听取汇报,执行工作开展检查指导,切实做到落实工作不打折扣。
(二)有序开展、稳步推进
1.加强法治乡村建设。今年以来,**司法局紧紧围绕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开展“党建引领,三治并进”工作,把党的领导贯穿乡村法治工作全过程,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德润、村民自治良性互动,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实际、具有地方特色的新时代乡村治理新路径,全县村容村貌为之焕然一新。
2.推进行政复议司法体制改革。行政复议司法体制改革,按照省市文件总体部署,我局已配合省市开展了相关调研工作。目前,省市具体改革相关文件均未出台,也未进行部署。下一步将以省市文件要求,予以落实。
(一)强化村级法律顾问。**司法局以“党建+三治”工作为抓手,依托公共法律服务站和联系点,聘请律师担任镇法律顾问。为每个村配备法律顾问,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建立律师联系村(社区)工作制度,实施律师代理重大敏感案件报告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以案释法制度,开展以案释法50余人次。政府法律顾问团依法履职,作用发挥明显,常态化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专题)会议。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对全县34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书面意见。积极参与接访接待,化解信访案件12件,参与法治讲座近20次,参与送法进企业、法律咨询等活动10余次。
(二)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整合农村法律顾问力量,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以全县11个乡镇为单位,通过“摆摊”讲法律、“田间课堂”话法律等形式激活村(社区)这一基层法治建设的“核心细胞”,营造浓厚的乡村学法用法懂法氛围。**年,**司法局、**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申报评选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评选工作,全县各乡镇共计申报35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面完成“各乡镇每年评选出不少于5%的民主法治示范村”任务数。
(三)做实“百姓说事点”建设。“百姓说事点”建设,是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有效措施,是将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拓展前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实现基层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早预警、早传递的重要阵地。通过建立“百姓说事点”,引导百姓说事、议事、解事,能达到收集纠纷信息、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宣传法律知识的效果。按照市局的部署和要求,我局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于3月底印发了《关于开展“百姓说事点”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召开司法所长会议专题部署安排,在市局的精心指导下,通过外出考察学习、下基层实地调研,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实事求是地稳步推进。目前全县已建成并规范运行的“百姓说事点”25个,依托“百姓说事点”建立法律图书角25处,举办各种法治宣传活动29场,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册4300余份,收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46件,收集、转办各类民生信息237条,解答法律咨询287人次,“百姓说事点”已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和镇、村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有效平台。
(四)强化法治阵地建设。新建“**青少年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增设赏溪法治文化公园和龙井苑“民法典”法治文化小区,提升县法治文化广场品位。本着“在乡镇数一数二、在县里可圈可点、在市里有模有样”的总体要求,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打造了山口社区、琴溪镇马头村、桃花潭镇查济村等一批“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示范点。在内容上以宣城市“法律六进”的内容为主,同时体现地方旅游特色,增加具有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元素,努力建成新时代富有特色的“法律六进”进乡村示范点,为脱贫攻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同时,扎实开展法治进民企活动,努力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县设置法治宣传栏430余处,共建成农民法治(广场、长廊)71个、农家书屋132个、法律图书角141个,省级中心村100%建成普法阵地。
(五)创新法律服务形式。持续开展乡村“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服务零距离”等活动。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打造集法律咨询、纠纷排查、矛盾调处等多种服务为一体的“全链条式”公共法律服务,将线下“送法”与线上“问诊”有机融合,以消除和减少不稳定因素,在法律层面全面支撑美丽乡村建设。为让群众“少跑路”、“少进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突出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服务功能,同时发挥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的作用,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功能定位,采用“3+x”建设模式,积极引入律师、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服务内容,实现各类别公共法律服务集中进驻,打造综合性、一站式的服务型窗口。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的功能,就近、就地为贫困户提供法律帮助,对有特殊困难的贫困户实行电话申请、上门受理,对特定时期、有特殊情况的援助对象开辟“快速通道”,当日受理审查,直接援助,确保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截至目前,全县共计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公共法律服务乡镇工作站11个,公共法律服务村居工作室144个,建立村居法律服务微信群140个,覆盖全部村居,积极为让老百姓打造“足不出户即可获得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的平台。
(一)法治政府建设需加强。基层法治力量薄弱,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不均衡。行政复议改革尚未开展。
(二)村级调解工作薄弱。村级调委会建设不规范,软、硬件设施严重缺乏,调解制度不健全,口头调解协议多,制作规范调解协议书少,缺乏严肃性和社会公信力;
村级人民调解队伍结构、层次不合理,多数由本村干部兼任,且身兼多职,很难有足够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大多调委员会成员业务不精,缺乏法律知识,知识层次较低。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按照省市行政复议司法体制改革文件总体部署,落实各项工作。
(二)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规范村级调委会建设,做好村级调委员会成员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其业务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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