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市委编办紧紧围绕省委和市委工作部署,深化重点领域体制创新,严格控制和优化配置机构编制,认真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2020年工作完成情况
1、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编委会
编委会主要审定通过了如下议题:一是为市委党校调整事业编制,用于补充一线教师队伍。二是对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进行设置调整。成立市公共信用中心,隶属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加挂市政务大数据应用中心牌子,负责管理和运行维护全市政务服务网络平台、数据中心、政务信息资源等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三是成立市政府投资中心,隶属市财政局。主要负责ppp项目识别论证、储备、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绩效评价、咨询机构与专家库以及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四是为确保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顺利开展,市住建局核增行政编制2名。专门用于补充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相关专业人才,专编专用,增加内设机构消防审验股。五是完成我市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工作,
为部分单位增加周转事业编制,专门用于解决超编人员问题,按照“退一收一、走一收一”原则,逐步等量收回周转编制及其他岗位事业编制。
2、设置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
配合市纪委监委完成派驻机构具体设置,市编委设置4个
派驻纪检监察组,核定行政编制30名,所需编制从全市有空余编制机关中调剂解决。通过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加强了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县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全覆盖。
3、推进森林公安改革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编委《关于明确森林公安机关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有关推进森林公安改革工作部署。依据有关要求,机构编制平台按原机构规格、职数进行移交,职责和管辖范围不变。
4、逐步推进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按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区分不同单位情况,分类施策,确保我市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顺利开展。5月上旬前完成了对全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明确改革任务分工,召开了全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启动会议。6月份同各经营类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拟定改革初步意见。
5、推进六个重点领域执法力量基层下沉工作
按照市政府关于规范乡镇执法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办对乡镇执法机构、职责、人员等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和调研,针对乡镇反映较强烈的六个重点领域执法工作拟定相关工作意见,分别制定了《关于明确乡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有关事宜工作的意见》《关于明确乡镇农业综合执法有关事宜工作的意见》《关于明确乡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有关事宜工作的意见》《关于明确乡镇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有关事宜工作的意见》《关于明确乡镇城管综合执法有关事宜工作的意见》《关于明确乡镇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有关事宜工作的意见》,并下发到市直相关执法部门和各乡镇广泛征求意见,现上报市主管领导审阅。
6、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与印章收缴工作
到目前为止,完成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全部实行网上申报,实现了不见面审批。同时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了四个零: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同时按照机构改革工作要求,收缴了64家合并、撤销机构的印鉴。
7、稳步推进党的建设
继续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转变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截止到6月,开支
委会议4次、党员大会2次、组织生活会2次、集中学习会议2
次,讲党课2次,开展主题党日3次。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
市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精神,并要求各股室要认真学习领会好,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识。
8、扶贫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扶贫工作的统一部署,市编办在市扶贫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扶贫文件精神,积极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一是认真做好贫困户的帮扶工作。编办主任先后三次到所帮扶贫困户家进行调研,详细了解贫困户生产、生活、就业、医疗、教育以及享受贫困户有关政策情况。同时带领市畜牧专业技术人员,解决贫困户在养殖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脱贫监测户及边缘户风险防控工作。严格执行脱贫监测户及边缘户防控工作有关政策,先后两次对贫困边缘户是否有财政供养人员进行了核查,圆满完成此项工作。三是加强对驻村工作队的管理。为加强驻村帮扶工作力度,提升帮扶效果,市委编办增派副主任担任驻村干部,积极履行驻村工作职责,因户因人制定驻村帮扶工作计划。落实了年产业项目,为贫困户发放鸡雏、鹅雏1000余只。同水稻种
植合作社签订水稻育苗协议,为10户贫困户户均增收260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不断地努力,市委编办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群众期盼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党政机构改革和事业机构改革后,有些职责边界不明晰。
2、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过程中,由于政策不清,造成工作
进度缓慢。
3、森工系统职能移交,各承接部门还没有做到无缝对接。
三、2021年工作安排
1、开展深化机构改革回头看工作
机构改革后各机关事业单位的职能发生变化,在回头看工作中重点查看三定“规定”的职能是否有交叉重叠;
查看各单位的人员编制、内设机构等是否符合三定“规定”要求;
查看各单位对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五大领域”执法改革的落实情况。
2、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双随机检查工作
按照省事业单位管理局《关于市县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工作考核情况通报》的要求,在落实监管主体责任、严格抽查工作程序的基础上,加大抽查对象的覆盖面,加强对抽查对象宗旨和业务范围的核查,杜绝“重登记、轻监管的现象。”
3、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
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主要通过转企、撤销、稳妥退出等方式进行。区分不同单位实际情况,多渠道多途径多手段操作改革工作。2020年7月底前会同市深改办成员单位共同研究提出初步意见,报市深改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市委编委批复。2020年9月经营类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审定通过的改革方案,相关部门按责任分工配合推动落实。撤销、转企单位要
在9月底前完成撤销、转企事业单位建制等工作。
4、做好市县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有关工作
认真做好公益类事业单位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全面梳理机构编制底数,初步明确改革任务和方法步骤,建立推进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5、逐步建立森工系统与市直各职能部门工作协调机制
认真梳理化解森工系统行政职能移交中出现的新问题,建立健全新的工作联动机制。一些社会职能和公共服务机构,可由地方政府购买服务或委托森工集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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