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和布小林主席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电视电话会议讲话精神,依法履行职能,健全决策机制,全力推进教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旗教体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旗教体局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自检自查工作,力求发现并改正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掌握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同时,对未完成和漏项任务重点督办,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旗教体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贺占平同志为组长,以党组成员、副局长苏春同志为副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落实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自治区实施方案,落实重点任务,着力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短板、弱项,推动法治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各项工作中的落实取得实效。旗教体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党组集体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党组定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年度召开2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听取汇报、研究工作、决定依法行政重大事项。主要负责人承担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中层干部的关键作用,努力增强教体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的能力,坚决抵制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进一步健全法制工作机制,充实法制专业人员,提高教体机关法制工作水平。
(二)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做到日常公开与年度公开。将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鄂尔多斯政务服务网作为政务公开重要阵地,伊金霍洛旗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作依托,高度重视政务公开与网站建设,在发布机制上,旗教体局坚持公开与保密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了不因强调公开而造成泄密,也不因强调保密而不敢公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公开预决算执行情况、教体系统日常动态、组织机构、政策解读、工作报告等多项内容进行了公示,法律要求的事项要及时全面的公开,相结合、公示栏公开与平台公开相结合。着重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力度,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社会的重要举措,以推进电子政务作为打造阳光政务的重要手段。
(三)合理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教体机关按纲施训要求,制定年度法制学习培训计划,将党内法规列入学习内容。落实教体机关集体学法制度,努力提高学习效果。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行政执法人员学法时间不少于15天。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情况将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同时,上半年,围绕“提升干部素质能力,推进教体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举办为期3天的教体系统干部法律培训班。结合当前形势任务,邀请相关专家教授对主题教育内容进行专题辅导,为做好新时期教体工作奠定了理论基础、提供了行动指引、拓展了工作视野。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五进”工作,2020年,旗教体局组织全旗各中小学、幼儿园积极开展法律教育2次。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结合不同年龄段孩子的接受能力,选择最佳的教育方式方法,从而达到最佳的教育效果。
(四)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旗司法局的要求,旗教体局制定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整合。并及时在伊金霍洛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五)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为加快推进内蒙古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推进“互联网+监管”,创新行政监管方式,提升执法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根据《伊金霍洛旗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伊涉企组发[2020]1号文件精神,按照旗委政府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统一部署,旗教体局积极配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对于目前监管的118家校外培训机构及8所民办幼儿园按一定方式和比例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依据事先确定的抽查事项清单,对检查对象实施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依法予以公开。
(六)规范梳理并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对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对旗教体局权责清单进行了重新梳理,经旗政务服务局及司法局审核后在旗政务服务网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截至目前,调整梳理后旗教体局现有114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确认8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奖励4项、行政处罚56项、行政强制措施0项、行政强制执行0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监督检查20项、其他行政权力11项。立足旗教体局职责职能,会同相关业务科室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互联网+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编制工作,完成了事项认领,并编制了实施清单,经旗政务服务局审核通过。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并在旗政府网站公开,目前已完成2020年度权责清单调整工作。
(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旗政府服务局关于开展“四办五减”的工作要求,旗教体局积极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权力事项进行比对校核,进一步做好权力事项动态调整和办事指南信息更新工作,所有审批事项均由15个工作日缩减为3个工作日。积极参与“四办五减”及“一窗办理”工作,认真做好教体系统行政审批全流程应用。
(八)严格规范执法流程。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持续推广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依法开展教体系统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九)优化公共服务。建立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完善清单内容并对外公布,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定化。
二、存在的问题
2020年旗教体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不少提升,但仍有不足之处亟待解决。
(一)在聘请法律顾问中存在问题。法律顾问能够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配合处理违法案件、参与法制宣传,对民事和行政案件提出指导性意见,对行政执法重大决定和重大决策及签订各种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所以,法律顾问至关重要,但旗教体局目前尚未落实该项工作,预计于2021年初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充分利用法律顾问优势,有针对性地指导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注意细节,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质量。
(二)单位执法人员执法证问题尚未解决。由于旗教体局编制短缺,执法人员均为在册非在编人员,身份不符合国家执法证办理要求,故存在执法人员无执法证的情况。
(三)由于旗教体局无执法经费,因此执法人员未配备相应的执法设备,如执法仪等。“三项制度”的具体落实存在问题。
三、2021年工作计划
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科学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目标,分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实施,确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面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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