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决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聚焦“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体系。聚力抓好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大检查,以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为抓手,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和三年行动,全面完成各级安全生产巡查、督查、明察暗访发现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工作,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截至目前,全市发生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
消防部门接处警307起,其中火灾194起;
工矿商贸、特种设备、农业机械等行业未发生事故;
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2019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50%,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平稳。应急救援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应急能力体系初见成效。
一、完善制度、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党建、廉政工作
我局始终把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工作做为重要工作来抓。一是根据机构变动,及时将应急局党组变更为党委,印发了《党委工作规则》,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分工,确保了党委各项活动有序开展。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深入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规定》等内容。截止目前,召开党委会21次,党员大会3次、支部会议10次,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开展研讨4次,领导干部讲党课4次;
组织主题党日活动10次;
同时利用学习强国、河北网络干部学院、应急干部管理学院等平台,推动党员干部全面学、专题学,做到了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明显提高。三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深入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印发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制定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及时将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向纪委派驻组报备。
二、加强领导、联防联控、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我局严格落实包抓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动员干部职工全员下沉、深入一线、坚守岗位,到包保的南五十家镇4个村开展疫情防控排查、宣传工作,发放宣传单300余份;
组织人员分5个组对荣华社区和财政局家属楼开展入户调查摸排和防控宣传工作,排查204户,发放相关宣传资料200余份;
成立新型冠状病防疫工作党员志愿服务队,全力配合街道完成水岸华庭小区、老财政局无人值守小区等3个卡口点疫情防控工作。疫情期间,执法科室针对正常生产的非煤矿山、危化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工贸重点企业进行不间断的执法检查。春节期间共检查企业30家/次,发现问题隐患68条,均按标准已全部整改。并电话约谈7家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企业生产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职工的宣传教育工作、作业场所的消杀工作进行督导,确保安全生产的同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全力做好全市应急管理工作
(一)狠抓重点敏感时段安全监管。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文件精神,强化“两会”、“一带一路”峰会、暑期汛期、国庆、中秋等重要时段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强化党的__期间的安全监管,落实有效措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督导检查,确保重点敏感时期安全稳定。
(二)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狠抓专项整治,制定了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推进各阶段时间节点的目标任务。在非煤矿山方面:一是针对疫情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现状,结合汛期主要工作和2020年度执法计划,开展了车间反“三违”专项活动和综合执法专项活动。聘请选矿、尾矿库方面专家共14家选矿企业开展了综合执法活动,共检查出问题180余条项,目前企业已经整改完成153条项,其余隐患正在整改中。对阔达矿业、恒源、恒达等6家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共处罚人民币17万元。二是严格把复产复工关。严格执行企业自查自改、乡镇核查审批、专家验收、企业整改、专家再验收、应急局核查审批、主管市长审批的复产验收流程。目前共对3家选矿企业、12家露天矿山、3家地下矿山进行了复产验收工作;
三是严把汛期监管关。结合尾矿库专家隐患排查工作,对我市在册的44座尾矿库进行了专家隐患排查,共检查出安全隐患255条项,目前企业已经全部现场及软件部分整改完成,并通过中介机构的复查。涉及设计单位出具方案部分正在整改中。四是专家会诊隐患排查工作。委托中介机构对我市44座尾矿库,15座矿山、22家选厂进行专家会诊隐患排查,共检查出安全隐患255条项,目前企业已经全部现场及软件部分整改完成并通过中介机构的复查,矿山隐患排查于8月17日开始,目前共检查完企业11家,提出安全隐患103条,企业已整改完成待专家复查。五是12家选矿企业完成电气系统集中控制改造工作,完成38家非煤矿山企业(尾矿库除外)安全生产动态达标验收工作。六是根据绿色矿山达标方案中安全生产达标工作要求,我市21家尾矿库企业利用春季植被期,进行了坝坡植被绿化工作,合计种植植株120余万株,总计投资达60余万元。在危化品方面: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化工行业整治攻坚行动。完成莹科化工做优做强方案以及三家改造提升方案论证工作。对照《河北省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评估标准》所评估发现的问题,4家化工企业已经全部整改。起草了《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高端绿色氟材料产业园管委会和安全管理机构的通知》,按照活动要求组织园区现状安全评价审查。二是按照《平泉市有限空间专项整治推进方案》工作要求,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帐。督导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建立健全专项规章制度以及应急处置措施并备案;
开展了有限空间专项督导检查,共检查企业16家次发现问题41条,现已整改完成20条;
组织全市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人员2020年度培训,全市共参培人员135人。三是开展涉爆粉尘、水泥行业专项整治,聘请专家对我市4家渉爆粉尘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出问题隐患37条。今年4月份,对我市水泥、混凝土生产制造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填报企业调查摸底表,制订了一企一档,全面掌握了五家混凝土搅拌企业基本情况。在烟花爆竹方面:制定《平泉市2020年烟花爆竹零售点布点规划和经营许可方案》及烟花爆竹领导包联责任制,对禁售区以外的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现场条件复核,确保经营场所符合规定要求。同时,在烟花爆竹销售集中的时期不间断对批发企业以及零售店进行检查。截止目前,共督导检查两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5次。
(三)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对生产企业重点区域、部位、岗位、环节进行检查,认真分析“三违”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治措施,建立“三违”纠正、查处、教育和责任追究机制,有效解决“三违”问题。截止目前,共检查企业224家次,查处各类问题隐患609条。立案69起,经济处罚69.3万元。处罚企业负责人14人,罚款5.8万元,约谈企业负责人70人次,责令企业停产停业49家。
(四)持续开展“双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台账清单,加强工作调度、督导、培训、评估、考核。截至目前,全市12个行业领域共培树“双控”体系建设试点企业19家,323家企业成立了“双控”推进团队,311家建立了风险管控信息台账、编制了隐患治理信息台账、制定了风险分布图,309家企业建立了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实施经济处罚16.2万元;
全市共辨识重大风险826项、较大风险1235项、一般风险8126项、低风险20294项,逐一制定并落实了安全管控措施,安全生产专业化常态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初步建立;
全市128家规上及高危行业企业全部完成双控机制建设212家中小微企业中有110家完成双控机制建设。
(五)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下发了《平泉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实施方案》,采取“1+2+13”模式,按照1个总体方案统领推进,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个专题深入落实,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冶金、特种设备、旅游、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工业废物、农业机械13个重点行业领域从严开展整治行动;
同时,其他行业领域管理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了整治实施方案,共同推进。6月10日、7月8日、8月20日分别组织召开三年行动动员部署会、推进会、调度会,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全市各乡镇、29个部门建立了“一台账一表三清单”,13个重点部门牵头推进落实,印发了制度措施文件26个;
成立了66个督导检查组,督导单位601家,发现问题275个,查改一般隐患537条、重大隐患1条;
行政处罚112次,停产整顿8家,罚款129万元。
(六)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深刻吸取有限空间各类事故教训,制定下发了《全市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推进方案》(平安办〔2020〕5号)《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管控的通知》(平安办〔2020〕42号),全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全市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进行了再排查再摸底,进一步完善有限空间信息台账,提高整治工作覆盖面,组织住建、城管、水务3个部门开展了市政工程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持续推进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有限空间7273个,其中地上有限公司810个、地下有限空间5348个、密闭半密闭设备1115个。
(七)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一是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监测预警系统建设。29座尾矿库完成安全风险智能监测系统建设,剩余11座正在建设,完成率72.5%;
6个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点(一级3个、三级3个)接入监测预警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强化全市重大危险源监控监测的管理,加强日常监控,开展了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目前接入全市应急监控系统企业33家,其中非煤矿山企业27家,危险化学品企业5家,工贸企业1家。二是开展应急救援预案修订、备案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市级层面14个专项应急预案,15个部门预案,除重大动物防疫预案和新型燃煤事故应急预案正在启动中外,其余全部完成修订;
乡镇层面专项预案完成修订19个,对全市各类企业167家应急预案进行了备案。三是积极开展应急演练。组织开展市级应急演练4次,另外全市各行业企业共开展应急演练198次,进一步提高全市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大视频、在线监测的检查频次,与气象、水务等部门联系,建立应急预警工作群,截止目前共发布预警信息17条。
(八)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一是调整明确了平泉市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完成173万元春荒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并对19个乡镇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限期整改。二是做好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和灾情报送工作。今年我市发生了旱灾、生物灾害(野猪)和三次风雹灾害,共造成80465人受灾,农作物受灾7023.15公顷、成灾2575.42公顷、绝收617.87公顷,直接经济损失2863.25万元。我局已向上级上报灾情,争取资金支持。三是继续推行政策性农房保险工作,2020-2021年度全市共7.63万农户参保。四是按照省厅和承德市应急管理局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2020-2020年冬春需救助调查摸底工作。组织乡镇深入村组和受灾困难群众家中开展摸底排查工作,摸清群众在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全面掌握需救助人口数量、需救助资金和物资数量等基本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实施救助提供基础数据。五是在完善原有市区避难场所外,又在平泉市行政区内5个乡镇新增应急避难场所。
(九)基层基础不断夯实。一是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指导职能。针对重点工作、重点事项向市领导、各乡镇、市直有关部门下发提示单和督办函56项710余份;
二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因机构改革调整,全市19个乡镇均设立应急办公室,专职人员达75人;
成立15个专业委员会,调整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明晰了各部门职责;
三是迎接承德市安全生产巡查,严格省市各类督导、巡查、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按时反馈落实情况。四是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双公示”“黑名单”管理,强化74家授信企业动态监管。五是全市90家高危行业企业全部投保安责险,投保金额108万元。六是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开展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7.28全国防震减灾日、安全宣传“五进”、“安全生产公开课”“开工第一课”“开学第一课”“开车第一课”“燕赵安全大讲堂”、应急知识网络竞赛等活动,全面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七是创建省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1家(莹科化工)、示范班组2个(酒厂、冀东水泥),并通过省评估组验收。
四、存在问题
(一)人员不足。目前,我局直接监管企业210余家,局机关科室平均人数仅2人,抽调精准扶贫2人,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后,监管监察人员严重不足,急需增加专业人员履行应急管理正常监管监察工作。
(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部分企业经营者安全意识淡薄,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重生产轻安全,重利润轻安全投入,造成一些安全隐患长期不能得到整改或整改时间过长,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带来很大压力。二是企业安全基础工作不扎实,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缺乏落实,企业员工的三级安全培训流于形式、职工违章作业现象时有发生。三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足,不能够满足当前应急管理需要。
五、2021年工作谋划
总体要求:贯彻并践行xxxxx有关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指示批示精神,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突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重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推进应急管理的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上水平。一以贯之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以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双下降”为目标,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__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危行业为重点,继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继续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体系监管体系和法治体系,努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深化风险防控化解和应急保障
1.风险防控化解。一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力争真正实现“三管三必须”,要求企业结合自身实际重新修订“三项制度”,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真正的执行到位、落实到位,真正的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指导生产经营活动”,从而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二是严控安全生产风险。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动态达标工作要求和现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动态达标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在全市露天矿山台阶高度、边坡角、边坡浮石管理等符合规程规范要求;
地下矿山通风系统、供电系统、提升运输系统安全可靠;
尾矿库干滩长度、安全超高、子坝外坡比、浸润线埋深等符合设计要求,选矿车间安全防护均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力争在2021年改善“物的不安全状态”。
三是全面推行选矿车间自动化控制,尽可能减少选矿车间高危作业地点人数。将前期恒源矿业、宝海矿业、有成矿业的选矿车间远程操控及恒源矿业履带式输送机直接入料的典型经验推广到全市选矿企业,力争2021年全部生产及拟复产的选矿车间完成自动化或集中控制改造工作,全面减少选矿车间高危作业地点人数,实现选矿车间高危作业地点的本质安全。四是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月聘机构隐患排查,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集中执法,确保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保证企业现场管理水平稳步提升。五是打击非法违法。将打非治违与年度执法计划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常规检查、日常巡查、专项执法检查、举报等方式,开展严厉打击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生产、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的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高限进行处罚。六是严查事故责任。杜绝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对发生事故的,按照相关行业的规范、标准进行严格执法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一律高限进行处罚,同时将事故企业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并责令事故企业由“后进”向全市“先进”转变,对转变无望的,一律提请政府关闭处理。
2.应急保障工作。一是加强防灾能力建设,开展减灾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自然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创新宣传模式,利用“5.12”防灾减灾日、“7.28”地震防灾减灾宣传日、互联网+科普宣传方式,宣传防灾减灾知识4次,组织全市2021年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演练,做好2021年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准备工作。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功能建设,逐步补充物资储备,协调配合林草局做好春秋两季火灾预防、扑救工作;
二是加强救灾能力建设,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建设,加强乡镇和村级灾害信息培训,认真执行《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规程》,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资金,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过节。继续推进“政策性农房保险”政策,按时完成全市农户的续保工作,协同保险公司完成受灾理赔事宜,增强农户抵御灾害能力;
三是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和对接,升级改造应急监控平台和值班室建设。
(三)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平泉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实施方案》要求,各重点行业整治牵头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三年行动推进台账,细化分解各行业领域整治工作任务、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等内容,加强工作调度,有序有力推进。建立健全“一表三清单”,完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实行月统计、季调度、定期通报等制度,加强巡查督查、暗查暗访和执法检查,推动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四)保障措施
1.持续深入推进“双控”机制建设。加大“双控”机制建设工作推进力度,加强督导、调度、执法,督促各行业管理部门推进全市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持续深入开展“双控”机制建设,督促完成建设的企业积极开展评估工作,强化问题整改,保证创建质量和效果。积极开展双控机制建设方面执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以强有力的执法促进双控机制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
2.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两微一端”新媒体,深入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行动,组织开展“安全卫士”“消防之星”“安全文明之星”“安全文明家庭”等推荐命名活动,组织开展各类应急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安全文化企业创建活动,将安全意识、安全理念、安全文化延伸到各行业各领域、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积极参与的安全大格局。继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深刻剖析事故案例,采取集中学习、现场教育、视频培训以及微信、短信等形式,开展全员警示教育,认真做好上岗、转岗、复工等人员“三级”教育培训,组织职工学习安全制度和岗位安全知识,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不持证不上岗,提升事故风险处置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3.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一是提示全市15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强化对各重点行业安全监管。二是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监管职责,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工作安全提示,加大重点事项推进力度,适时下发提示单和督办单,形成分工合作、密切配合、总体推进的格局。三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根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和各项重点工作推进要求,强化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日常考核。四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整改令制度、黑名单制度、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4.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加大对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业务指导和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推进高危行业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加快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强化重大危险源日常监控,全面提升精准监管、风险预警、辅助决策、指挥救援等能力。
5.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要求,推进我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理顺执法体制,创新执法方式,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执法监管,科学合理设置执法机构,强化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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