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市支队的悉心指导下,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全局重点工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立足工作实际,多措并举,强化文化旅游市场监管,依法严查文化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县文化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
结合当前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主题党日”活动,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健全完善干部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理论、廉政教育、意识形态工作等相关内容全部纳入学习范围。特别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学习重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做到“四个维护”,将精神实质融会贯通到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工作当中,以政治理论学习促进工作质量的提升。加强对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执法程序和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学习培训。重点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执法人员素质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逐步增强。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部署要求,和相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文件要求,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结合我县文化旅游市场实际情况,由分管领导带队,将文化旅游市场划分为三个片区,通过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把暗访暗查作为发现问题线索的主要抓手,深入排查存在的各类问题隐患。整治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存在以经营娱乐场所为掩护,从事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是否存在欺行霸市的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是否存在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图书音像制品、印刷企业是否有涉黑涉恶情况?是否存在拉拢腐蚀文体部门党员干部、寻求政治靠山现象等等。同时,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张贴宣传单、设立文化旅游市场举报电话(0943-6121305)和举报信箱等方式,动员文化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确保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取得实效。
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280余人次,重点检查文化旅游经营单位70余家次,有效推进文化市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整治排查中,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一是把坚持日常巡查、专项整治检查和“双随机”抽查相结合,加大对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采用错时执法、联合执法、突击检查等手段,重点排查全县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和图书、音像、印刷行业、网吧是否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歌舞娱乐场所曲库是否健康、有无存在其他违规经营行为现象进行检查,同时对网吧、歌舞娱乐等场所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是否过期,消防通道是否堵塞等各方面进行了仔细检查。并督促文化市场各经营单位严格遵守文化市场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了情况明,底数清。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立即整改。二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积极组织开展并主动联合公安局、网信办、县市场管理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加强领导,做好协调工作,让管理工作更加有效,效果更加明显。三是在案件办理中,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克服办案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对群众举报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坚持依法查处,对不属于本部门的案件按规定移交,坚持“有案必立,立案必查”的原则。立案后的案件严格按程序查办,绝不手软,绝不留情,严格依法办案。
今年以来,我队以国庆70周年为契机,扎实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共出动检查1232次,办结案件16件,移交1件。与公安、交通部门联合开展旅行社联合执法检查2次,出动检查40多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1家次,办结案件1件,移交1件;
联合工商、教育、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集中调查处理答复中央第五生态环保督察组置办的群众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共4件、调查答复县“扫黑办”转办线索5起;
检查印刷出版发行单位460家次,收缴非法出版物260余册,办结案件8件;
开展演出市场专项整治,检查演出经营活动单位24次,办结案件4件;
开展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网吧98家次,办结案件2件;
检查艺术品经营单位270家次,办结案件1件;
开展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共140家次,现场整改隐患7次。受理举报2件,办结2件。有效的维护了我县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一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管理是第一工作任务,将歌舞娱乐场所、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演出等场所分包到每个执法队员,层层落实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责任制。二是对文化旅游市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始终坚持重点检查与一般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场所“证照”是否齐全、消防措施是否到位、单位有无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等问题。检查过程中责令企业尽快完成问题整改,并要求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应急演练和事故处置措施,切实保障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安全平稳运行。三是文化执法人员通过走访文化经营场所,督促指导各场所结合自身实际,张贴安全生产挂图,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引导从业者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营造浓厚安全文化氛围。
二是开展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暨“扫黄打非”联合行动,其他重大节假日期间开展的专项检查,加强了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企业的检查,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行为。二是集中开展对图书、音像制品市场等的执法工作,通过现场检查教辅材料、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的经营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违规的出版销售企业。严厉打击了出版物批销企业销售侵权盗版出版物的行为。
(一)文化市场监管力量不强。一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手段也须不断的改进提高,这务必要求监管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但目前在执法岗位上的人员结构状况显然离这个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二是由于以前机构改革的原因,目前定编在执法岗位上的现有的执法人员年龄偏大,接触执法工作时间短、业务能力和执法办案工作经验不足,特别是对互联网、融媒体等新兴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等方面的专业技能不足,导致工作方式简单,执行检查的方式和办案手段单一,不太适应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三是执法装备设备短缺。目前,县文化市场执法大队没有配备执法专用车辆,由于工作涉及全县18个乡镇,而且受所监管行业的性质所限,检查的经营主体的经营活动大多在节假日和晚上(如娱乐场所、网吧、营业性演出等),监管工作有很强的随机性和时效性,若错失了关键的调查取证时间,效果就要大打折扣;
因工作经费不足,证据采集及保存所需的声、像设备等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所需的硬件设施的装备设备也未配置到位。
(二)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机制不全。一是缺乏联合监管机制。由于监管机制未能适时建立,执法大队往往只在一些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对于文化市场中暴露出来的一些突出问题,采取突击检查、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等方式来进行解决。二是缺乏服务机制。由于监管部门大多注重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大多关注对违规违法经营行为的规范,但对文化经营项目的发展壮大、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等服务工作没能适时跟进,更还没有建立这方面的服务长效机制,导致目前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缺少规划,文化旅游产业项目个体小,整个文化旅游产业经济总量偏小、结构层次不高等问题。
(三)文化旅游市场监管任重而道远。一是网吧市场。个别网吧时有接纳未成年人、未实名登记上网等违规现象存在,推进实名制上网制度效果不理想,网吧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娱乐演出市场普法宣传不到位。一些民间演出团体,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或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的现象亟需规范;
一些歌舞娱乐场所还未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等有关证照就擅自开门营业的乱象亟需整治。三是出版物市场。好多出版社为了利益最大化,违规出版的期刊杂志,一号多刊现象层出不穷;
一些游商、摊贩将盗印的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等,采用流动售卖、称斤出售、低折扣等方式在农村集市上或县域内贩卖,而且采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流窜销售,查处困难大。
2019年,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深入推进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为抓手,全面提升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和队伍建设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理论学习,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执法水平。一是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法》、《行政诉讼法》等重点法律和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法规、条例以及相关内部规章制度。二是加强对文化执法人员的培训,对不同年龄段和不同文化水平的执法人员因人而异的进行培训,使执法人员在日后的执法中规范执法,不断提升执法队伍业务技能。
(二)继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持续保持我县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高压态势,继续深入排查存在的各类问题线索隐患。同时,通过讲解、发放宣传单方式,动员文化旅游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确保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取得实效。
(三)继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开展重点行业集中整治行动。一是加大娱乐场所及网吧整治力度,严厉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
二是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
三是净化出版物市场,严厉打击非法排版、制版、印刷、复制等经营活动,查处侵权出版印刷行为,集中清缴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等非法出版物,加大对校园周边盗版教材教辅的查处,取缔无证经营活动;
加大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医疗机构散发的含有出版物内容广告印刷品、游商地摊销售非法出版物现象的等文化市场监管力度。
(四)加强对文化旅游市场新领域的监管。学习、摸索网络出版、网络视听节目、电影拍摄等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以弥补我县在文化旅游市场执法中存在的短板。
(五)排查隐患,强化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将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认真突出重点,切实加大对人员高度聚集的文化经营场所的日常排查力度,及时排查安全隐患,跟进督促整改落实。
(六)进一步完善程序,规范案卷,在日常检查中做到严格程序,记录详细、方案完备、及时上报。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工作在县文广局的领导下,在市支队的指导下,不断强化文化市场监督与管理,积极开展文化市场优质服务,确保了全县文化市场总体安全,文化经营秩序规范发展。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了文化市场日常巡查监管。
我们一是通过开展日常执法巡查,保证对全县文化市场经营企业执法检查的全覆盖。同时加强了对外来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监管。今年我们执法大队对5场外来营业性演出进行了现场检查监管,确保了演出市场的安全。二是强化特殊时期全员执法,在寒暑假、春节、高考等重要时段,采取错时执法与日常巡查相结合、拉网排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大了对文化市场特别是网吧、歌舞游艺娱乐场所、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等重点部位的监管力度。三是我们还与公安、消防、市监等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协作,联合执法,壮大执法声势,确保执法监管无缝隙。
(二)开展了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今年以来,为了确保文化市场的稳定运行,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先后开展了4项大的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开展了文化市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文化市场执法检查中,我们始终把文化市场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环节抓好抓落实。特别是在春节、夏季高温季节等时段,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措施,重点检查各经营单位是否按照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经营,着重从消防器材配备、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人员配备、安全制度落实、场地安全管理、消防通道畅通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并建立了文化市场安全隐患台账,对能够当场整改的隐患问题现场纠正,当场整改;
不能当场整改的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保证问题排查到位、整改到位。
二是开展了“扫黄打非”集中整治行动。今年以来,仪陇县扫黄打非办、县文广局新闻出版股与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一道,认真开展了“护苗2016”、“固边2016”、“清源2016”、“净网2016”、“秋风2016”、“网上政治性有害出版物”等专项整治行动。我们利用学校开学和晚间书摊销售等时段,通过日常巡查和群众举报得到的相关线索,针对新政、金城、马鞍、复兴、永乐等重点乡镇对书店、印刷厂、报刊亭开展了清理整治,并对违规经营业主进行了立案调查处理。今年4月21日,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参加了市局统一组织的全市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并将收缴的盗版书报刊、盗版音像制品等非法出版物运至指定地点进行了集中统一销毁。
三是开展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行动。今年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共进行了两次大的整治行动,由局分管领导带队,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和执法大队组成检查组,对全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专项检查。一是重点查处目前正在筹建中的网吧无证经营的行为,要求未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得营业。二是重点检查网吧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身份登记情况,对不严格按照规定实名登记的网吧进行了从严查处。三是针对夜间是接纳未成年人上网高峰期的特点,重点开展了夜间突击检查行动。我局执法人员通过夜间突击检查,发现顶风违规经营的网吧,及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了现场调查取证并立案查处。四是仔细排查了网吧场所内存在消防通道锁闭、电源控制室堆放杂物、场所内吸烟等重大隐患,要求网吧业主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到位。
四是开展了打击治理“黑广播”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及时与县经信局、公安局联系,召开联系会议,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保持密切沟通;
利用展板、标语、新闻网进行了社会宣传,同时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确保了我县广播通信市场的安全稳定。
今年以来,我局汇同相关部门共同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5次,共出动了执法人员1972人次,检查了文化经营企业623家次,16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和2家书店发行非法出版物行为得到了立案查处,取缔了无证经营网吧2家;
对22家经营企业下达了安全隐患责令整改通知书;
查缴了各类非法出版物(含盗版音像制品)共计600余件。
二、工作举措
(一)强化了执法队伍建设
今年,执法大队按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业务技能训练考核大纲》的要求,采取了具体措施来强化队伍素质建设。一是印发了业务技能考核大纲和法律法规资料;
二是制定了学习和训练考核计划,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开展了集中学习,并结合案例进行了交流分析,巩固了学习成果。三是开展了队列训练和体能训练。通过半年的强化训练,执法队员个人业务素质不断提升,执法能力不断增强,确保了执法工作的公正合法。同时我大队还积极安排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各项业务培训,全年共有2人4次参加了各级执法业务培训。
(二)开展了文化市场法制宣传
一是充分利用依法治县和“3.18”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宣传活动等契机,认真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我们一是在县城行政中心广场开展了集中宣传,设立了宣传展台,悬挂了法制宣传标语2幅,集中发放了宣传资料3000多份。二是组织执法人员走进网吧、书店、娱乐场所等经营企业进行现场宣传,并要求企业业主利用场所电子显示屏、电视屏幕滚动播出宣传标语。通过深入的法制宣传,使全体业主法律意识得到了增强,群众对文化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深入的认识和了解,为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奠定了法制基础。
二是先后4次召开了文化市场经营业主法制培训会议。会上,一是邀请了局法律顾问结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业主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培训;
二是印发了《文化市场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
三是与各位业主签订了《2016年度文化市场安全生产责任书》、《文化市场经营业主守法经营和安全生产承诺书》。四是通报了全县文化市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并结合文化娱乐场所典型事故案例的分析就如何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和业务培训。
三是认真做好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恢复运行技术监管平台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县文广局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并通过召开会议现场进行了政策宣传动员,要求业主按照要求进行了信息采集工作,为全面实施安装工作奠定了基础。截至目前,全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装工作进展顺利,已有54家完成了安装工作,安装率已达到87%.
四是做好了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录入工作。在做好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办的同时,我们还严格按照要求安排执法人员将执法检查数据和执法办案数据及时录入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确保报送及时,数据准确。
三、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目前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是执法人员力量不足,业务水平不高。目前我县文化执法编制数为12人,在编人员是6人,实际在岗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只有3人,而且有的还担任局中层干部负责多项局机关业务工作,造成执法人员学习业务时间少,本职工作兼顾不暇。二是在目前执法办案中,多办理的是网吧案件,对于涉及新闻出版、歌舞娱乐、广播影视领域的案件办理较少或者基本没有,执法实践少,业务不精,造成多领域执法工作难度加大。三是农村文化市场委托协管工作虽然已经安排到位,但由于乡镇文化干部水平参差不齐,认识还不到位,没有起到监督作用;
加之委托监督工作虽然纳入了目标考核,但没有真正实施起来,造成监督工作流于形式。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2016年,仪陇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离不开上级部门的关心和支持,离不开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我们将发扬成绩,正视问题,通过部门协作,扎实工作,确保仪陇文化市场的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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