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完成2019年财政脱贫攻坚工作计划,年初,县财政局配合县扶贫办认真编制了《县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并与县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县2019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工作的通知》,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在《方案》实施过中,多次召开各乡镇、相关部门项目资金落实、支出进度调度会议,有效地推进了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工作。在村工作中,加帮扶力度,为全村积极谋划产业化项目,为农民脱贫致富创造条件。现将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及包村扶贫工作总结如下:
(一)资金投入情况
为实现县2019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依据《县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2019年安排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计划规模33000万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22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安排,比上年实际投入2104万元增加96万元,增长率4.56%。截止到10月30日,县级已整合到位财政涉农资金330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2264万元,省级资金7350万元,市级资金1000万元,县级资金2386万元,完成整合计划的100%。县级支出进度完成29309万元,完成计划的88.82%,各部门、乡镇实际支出进度完成25701.49万元,完成计划的77.88%。预计到12月末,县级支出进度完成98%,各部门、乡镇实际支出进度完成93%,圆满完成省厅下达实际支出进度80%以上的任务目标。
(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执行情况
2019年,县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要求,将中央列入统筹整合范围的20项、省级25项财政涉农资金以及市级、县本级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全部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依据《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对整合资金来源及时进行归集,测算出年度可整合资金规模,并及时报告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配合县扶贫办认真编制《县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并按照省厅制定的整合资金管理台账,及时记录资金使用方向,真正做到实质整合、跨类别使用。
(三)整合资金管理情况
1.狠抓项目落实,促进资金支出进度
《县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出台以后,县财政局及时通知项目主管部门已到位资金,督促部门及乡镇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加快资金实际支出。在县财政局、扶贫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县2019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县直部门、各乡镇,对2018年已完工项目,必须在6月15日前完成项目竣工结算;
对2018年续建项目,确保在4月底前开工建设;
对2019年新建项目,必须在5月底前,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完成项目申报审批工作。
5月30日,县财政局、县扶贫办联合召开了县2018年整合资金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及2019年项目进展情况调度会议,会上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对承建的每一个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逐一汇报,敲定了完工以及结算日期,统一了思想,为项目如期完工达成了一致意见。8月、9月10月份分别通过电话、下发通知及临时召开会议等形式,强化支出管理,确保了年底前整合涉农资金实际支出进度达到80%以上的工作目标。
2.加强资金拨付管理,健全整合资金台账
在扶贫项目资金拨付过程中,认真审核相关手续,逐笔对照整合方案中所列项目,做到依据充分,文件资料齐全。资金拨付之后,按照指标文号、名称、内容、资金来源,及时逐笔录入整合资金台账,再按照拨款文号、资金用途,详细录入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台账,做到资金走向、支出进度、项目进展情况一目了然。对不符合拨款要求的,找到原因,及时整改。
3.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
工作中严格执行《省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实施办法》,遵循公告公示原则,对《整合方案》、2019年扶贫项目资金分配计划明细表以及每一笔拨款都及时进行公告公示,提高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透明度,提升社会和群众参与度。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随时与县扶贫办沟通,做到项目公告公示不遗漏,与项目资金公告公示相匹配。所有项目资金拨付之后,随时提醒资金使用部门、乡镇,及时公告公示,便于群众知晓和接受社会监督,并留存影像资料备查,做到资金来源与资金使用相匹配。
4.加强绩效监管,完善动态监控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对2018年所有扶贫项目,均已完成绩效目标申报、审核、自评及系统录入工作。对2019年扶贫项目绩效申报问题,与县扶贫办达成共识,在项目计划批复的同时,后附《绩效目标申报表》,县财政依据资金使用部门、乡镇(单位)报送的资金申请函及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经审核项目无误、手续齐全后,予以拨款。没有《绩效目标申报表》的项目,暂缓拨付。县财政配备了绩效管理专职人员,对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进行每天常态化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依责监管,严防资金损失
我县是国定贫困县,今年又是决胜脱贫攻坚摘帽年,县委、县政府极为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印发了《县乡村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清单》和《县直部门履行脱贫攻坚监管责任清单》县财政局依据监管职责,对扶贫资金的分配、执行以及执行的成效方面进行全程跟踪,严防资金挤占挪用、损失浪费、虚报冒领等问题发生。对扶贫资金的支出进度,每10日调度一次、月末汇总上报,加强扶贫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尤其是到户到人的资金,要求各乡镇必须在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发放到农户“一卡通”中。认真落实扶贫资金月报制度和支出约谈制度,在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支出进度。
6.认真开展各项问题整改
为切实完成国家、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大排查反馈需整改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公告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政策落实有偏差》、《小额信贷政策落实整改不到位》、《项目实施进度推进缓慢》五项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安排专人对照问题逐一查找原因,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并已销号。
7.2020年涉农整合资金工作安排
一是认真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按照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方案》要求,关注四类十项122个问题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回头看”问题整改,并形成《报告》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是重新制(修)订县政府2017年印发的《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并经县脱贫组审议通过后,报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办审核,征求省级意见后,由县政府印发执行。
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在新制(修)订的《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中做进一步的明确,包括部门分工、操作程序、资金用途、监管措施、绩效评价等。
四是配合县扶贫办开展草拟编制《2020统筹整合方案》工作,按照省厅要求及时间节点上报《整合方案》送审稿。
2019年,县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及全县决战决胜脱贫摘帽动员大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县2019年脱贫摘帽实施方案》(靖发〔2019〕13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按照包保帮扶相关要求,与村广大干群一道,坚持从“行产业,快致富,兴建设,美化乡村家园,抓党建,强队伍”入手,全力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1.脱贫完成情况。2016-2019年共争取各级政策和帮扶资金1115.9万元,推进了改水、改房、改路等7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落实了“以奖代补”“因户施策”等种养殖产业项目13个,惠及全村贫困人口。通过三年的脱贫攻坚工作,我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安成,村民安全住房、安全饮水、道路交通、通讯、通电得以解决,全村131户277人贫困人口通过产业项目增收、劳动就业、养老保险、低保等收入人均收入达到了3800元以上,都达到了“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高标准完成各项脱贫指标任务,并于2018年村实现了贫困村按计划退出摘帽。
2.加强基础材料录入工作。会同镇级包村领导、包村站所和村干部,逐户、逐人、逐项核对贫困户基本信息,仔细核对贫困户受益信息,及时修改并更新数据平台、村部、户档案表、册、簿等信息,确保各项数据线上线下一致,经得起各级考核和评估。2015年精准识别纳入贫困户147户311人,2017-2019年经过精准再识别、动态调整和自然减员后,截止2019年10月末,建档立卡贫困户131户277人,其中:一般贫困户63户176人,低保贫困户65户98人,五保户3户3人。2015年脱贫9户27人,2016年脱贫67户144人、2017年脱贫32户59,2018年脱贫23户47人,全村贫困户全部脱贫。
3.积极协调资金,推进村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对村文化广场1000平米进行沥青覆盖,总投资15万元;
组织实施村部异地新建工程,总投资147万元,目前,主题框架已建完毕,预计来年6月完工验收。
(二)工作落实情况
1.责任落实情况。压实责任,贫困户落实到个人,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一人两户,普通干部群众一人一户,确保扶贫工作开展无死角、无盲区。
2.政策落实情况。一是继续实行“以奖代补”产业模式,入户动员和引导贫困户根据自身能力和特点,发展和壮大种植、养殖产业。2019年继续通过“以奖代补”政策对贫困户进行精准扶贫。申请“以奖代补”资金37万元,带动56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发展产业项目,其中:发展木耳25户,养牛27户,其他发展种植地瓜、灰苏子、香瓜等项目,进一步拓宽了贫困户增收渠道。二是稳步推进光伏扶贫。2019年光伏收益分红18.87万元,收益人口132户278人,人均增收678元。
(三)深度贫困户攻坚情况
包保的无深度贫困户。
(四)“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解决情况
1.义务教育:学校一所,学生200余名,教师70人。贫困户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3人,全部上学,无因贫困辍学学生。(高中2人,大学本科3人)
2.医疗卫生:卫生所1处,医护人员18人。全村135户276人全部参入了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基本医疗通过新农合、大病保险、民政二次救助得到了保障。大病补偿16人,报销比例90%。
3.住房安全保障:2016至2018年累计改造危房68户(d级34户,c级34户),享受补助资金166.95万元。其中:2016年改造完成34户(d级12户、c级22户),享受补助资金70万元;
2017年改造完成30户(d级19户、c级11户),享受补助资金87万元;
2018年改造完成4户(d级3户、c级1户),享受补助资金9.95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已全部改造完毕,不存在住房不安全问题。
4.安全饮水:实现自来水户户通,水质经检验符合安全饮用水标准。
5.最低生活保障:贫困户低保户65户98人,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6.基本养老保险:全村上养老保险238人,符合参加养老保险条件的已全部缴纳保险,参保率100%。
(五)资金投入和管理使用情况
2016-2019年财政局先后投入自筹资金93.4万元;
其中:2016年投入资金23.1万元,其中:投资14万元用于木耳基地建设;
投入3.1万元,进行环境卫生整治;
走访慰问6万元。2017年投入27.5万元,其中:投入18.5万元购买垃圾车和垃圾箱;
环境整治3万元;
走访慰问6万元。2018年投入资金28.8万元,其中:安装路灯19.8万元;
环境整治3万元;
走访慰问6万元;
2019年投入资金14万元,其中:环境整治7万元;
走访慰问7万元。除走访慰问由财政局按正常程序采购外,其余资金都是通过村申请、乡镇申报、财政局办公会议研究、资金下拨到乡镇经管站,由乡镇经管站监督村报账使用。
(六)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情况
建立防止返贫长效机制。一是继续支持贫困户发展“以奖代补”产业项目;
发展3个蔬菜大棚及光伏分红项目,实现贫困户效益分红。二是利用村集体积累资金通过经管站投入开源小额贷款公司实现分红,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确保脱贫人口收益稳定,防止返贫现象发生。
(七)扶贫宣传工作情况
根据“扶贫先扶志”的工作思路,我们组织全体帮扶责任人持续有效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相关政策宣传,并在新闻媒体上大力宣传脱贫攻坚所取得的成效。我们通过座谈会、讨论会、乡村夜话等多种形式,给贫困群众讲解扶贫以来身边的变化,让贫困户认识到党的恩从何来,党的恩在何处,从贫困户内心产生“要我脱贫”向“我要脱贫”的思想认识转变。通过宣传和教育,加深群众对国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的理解,从坐等国家给予救助思想逐渐转变为主动想方设法脱贫致富,为脱贫攻坚工作解决了观念滞后的障碍。
(八)创新工作
创新服务便民利民工作,全面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公休日班子成员坐班制,确保为民服务不断人不脱节,实现“群众办事,干部跑腿”,有力提高了村级党组织为民办事的能力水平,解决了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为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总之,脱贫攻坚工作一直在路上,我们将按照国家、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狠抓落实,以绣花的精神,细之又细,坚决完成各项工作,为决胜脱贫攻坚,如期实现脱贫目标而倍加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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